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烟火的新书《中土龙王》上传啦,希望朋友们都能多多支持啊!先把第一章的内容发在这里,让大家感觉一下: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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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陆上龙王
冬夜。月朗星稀,冷风如刀。
周汝雄静静坐在路边,已经整整两个时辰。夕阳早已西下,万物归于沉寂,只有那肆虐狂风依然仿佛要把他的皮肤寸寸割开。
平常这个时候,他应该在温暖舒适的屋子里,烫上一壶从北方曜汉国运来的烈酒,品尝着精致却不铺张的珍奇美味,而且他的身边一般还有两位美艳绝伦温柔似水的少女,作为让他下酒的最可口的菜肴。只要他愿意,就能在一天之内召集数百人去灭掉自己的敌人,也能够包下全城的酒楼来招待自己的朋友。他在新唐国已是身份地位的象征,也不知有多少人要拼命巴结他,靠他来吃饭。
现在他却只能喝着西北风,坐在冰冷的石头上,身边也空无一人。
可他并不在乎,因为就算让他再等上两个时辰,也是值得的。
三日前,他动用了数十名人力,花费了足足五千两白银,才只不过得到了一个消息,但这个消息就算让他用五千两黄金来换,他也绝不会皱一下眉头。
这五千两白银换来的一句话是:今夜子时,“怒蛟”任子铭将会携夜明珠经过此处。
他并不认识什么任子铭,但他知道夜明珠的价值。这世上真正的夜明珠并非只有一颗,可如鹅卵般大小的夜明珠就屈指可数了。
他必须要得到这颗夜明珠,因此就必须在半路上截击任子铭。
人本无罪,怀璧其罪。
他的目光投向遥远的黑暗,坚定而锐利。子时已将到,而马蹄声也已从远处响起。
他霍然站起,手也已握到身畔那把长达五尺的巨型长刀的刀柄上。
这五千两白银换来的消息,果然没有丝毫偏差!
马是骏马,马上的骑士也年轻英武。那骑士面容沉定刚硬,两道浓眉更显示出烈火般的性子。他虽然最恨日夜兼程,可准备这夜明珠实在耗费了他太多精力,所以留给他的时间也就不多。
这一路来他已换了七匹骏马,前面六匹无一不是力竭而亡,而这一匹原本也逃不脱同样的命运。可就在他全速奔驰的时候,一道匹练般的刀光如同这黑夜中的闪电,雷霆般向他当头劈下!
任子铭大吃一惊,一拍马鞍,身体仿佛隼鸟向后飞窜,在半空中翻了个跟头,稳稳落在地上。再看他的那匹马,在血雨纷飞中竟已被这霹雳般的长刀斩为两段!
那长刀握在一个人的手上,这人的身材并不高大,可浑身上下却散发着一股霸气!
“任子铭?”那人的声音低沉而沙哑,可语气却坚定专横,好似容不得对方不回答一般。
“‘霸刀’周汝雄?”任子铭就算不认得对面那人,也认得那把可怕的刀,“我与你从未打过交道,你又为何深夜偷袭?”
周汝雄的话既像是在回答,又像是发出了命令:“留下夜明珠,从哪里来,就回哪里去吧。”
任子铭没有再说话,原本在他腰间的长鞭已经代替了回答。他不知道周汝雄是如何知道他身怀夜明珠的,却知道自己并不是周汝雄的对手。
可他还是出手攻击,因为对他来说,这夜明珠所代表的意义远比他的生命重大得多。
周汝雄嘴角掠过一丝冷笑,然后五尺长刀又雷霆般地闪了一闪。
长鞭立刻断为数截,散落到黑暗当中。周汝雄看似只出了一刀,可任子铭的身上已经多出了十三处伤口,有的甚至深可及骨!
任子铭的衣衫瞬间就已被鲜血染红,同样通红的是他的眼睛。疼痛并没有抽干他的勇气,反倒让他更加愤怒!他虽然没有了兵器,虽然连站都已很难站稳,可他还是大吼一声,赤手空拳向周汝雄冲了过来!
周汝雄微微一怔,似乎没想到任子铭就算豁出命来也不肯把夜明珠给他。他向旁边踏出两步,轻轻闪过,然后不禁问道:“你竟真肯为了夜明珠而不惜送命?”
任子铭因用力过猛,身上伤口又有血光迸现。他咬着牙道:“这夜明珠本就不是我自己要留着的,这是送给龙王的礼物!所以我宁愿死,也不能眼睁睁让你把它抢走!”
周汝雄的面色却忽然有些变了,脱口问道:“你说的龙王难道是我们新唐国的陆上龙王?”
任子铭傲然笑道:“除了陆上龙王,还有谁配拥有这天下无双的夜明珠?除了夜明珠,还有什么能配得上龙王的寿诞?”
周汝雄的面色已变得很复杂,既有些失望,又好似有些后怕,喃喃道:“原来你辛苦找寻夜明珠,竟也是为龙王祝寿的贺礼。难怪,难怪……”
他忽然对着任子铭深施一礼,道:“方才多有得罪,周某自然会当着龙王的面对你赔个不是!”
他的话音刚落,人已消失不见,只留下了怔怔出神的任子铭。这周汝雄虽等了两个时辰,也等到了任子铭,可听到陆上龙王这四个字时,却甘愿放弃已经到手的夜明珠,好似生怕会因此而遭到龙王的斥责。
这陆上龙王究竟有什么魔力,竟能让如此强横的人物也如此小心翼翼,不敢妄动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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残阳如血,把地上的两个影子拖得很长很长。
一个少年如标枪般挺直而立,在他的身后是一个秀美的少妇。这少妇腹部高高隆起,显然已是快要临盆,可她的面上却找不到即将成为母亲的甜蜜和喜悦。她只是痴痴地望着那少年,一只手还紧紧拉着那少年的衣袖。
“小方,再过两天,我们的孩子就要出生了,你……你还是要走?”那少妇强忍泪水,可那颤抖的声音却早已让人心碎。
那被换做小方的少年却没有回头,似乎生怕看到妻子的表情会动摇自己的决心。他轻轻把衣袖从妻子的手中抽出,沉声道:“是!我一定要去!你一定要好好照顾我们的孩子,莫要……莫要忘记我为他取的名字。”
那少妇想笑笑,却是那样凄美。她轻声道:“方慕龙……,你为我们的孩子取名叫方慕龙,难道这龙王就这样让你崇敬,让你甚至不惜抛下自己未出世的孩子?”
听到“龙王”这两个字,小方的面上立刻发了光:“是!能为龙王效力是我一生的梦想,如今这个机会就在眼前,我绝不能轻易放弃!”

他霍然转身,目光已变得坚定,又道:“我这次去了,不管能不能闯出自己一片天地,但至少我已是龙王家族的一员!即便我因此而死了,将来我们的孩子也会为我骄傲!如果我能出人头地,自然会来接你们,让你们也得到别人的尊敬。”
那少妇泪水已流下:“我不要什么尊敬,我只求你能平平安安的,莫忘记了我和孩子。”
小方轻抚妻子娇美的面容,柔声道:“不要怨我,为我骄傲吧。并不是每个人都能进入龙王家族,这至少证明你的丈夫是一个有作为的好男儿!”
他仿佛还有千言万语,可还是忍在了口边,最终只化作一句:“我走了!……等我!”
那少妇泪眼朦胧中,小方走的是那样决绝,又是那样自信。夕阳虽然已逐渐失去了光彩,可小方那迎向阳光的身影却依然那样高大。
也许,那片笼罩在小方身上的光亮并不是来自夕阳,而是在夕阳之外,那遥远的某处一个被称为龙王的强者,单是这个名字就足以放射出比阳光还要夺目的光辉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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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天早晨,张老实都会去打扫自己家其中一间似乎从未有人住过的屋子。
他就像他的名字,是个出了名的老实人,却有一双巧手。他做的鞋子远近闻名,穿起来更是舒服到让人走再远的路都不用担心自己的双脚。
可也就是因为他的老实和热心,让他那本就不多的收入大多都用来帮助邻里朋友,让他一家六口人始终都挤在只有三个房间的狭小屋子中。就算别人欺负他,嘲笑他,他也只会逆来顺受,好似从没有反抗的胆量。
即便这样,这三个房间里还有一个是什么人都不能住的,就连他自己也是一样。
这房间其实就只有一床一几,可张老实还是天天都打扫得一尘不染。每年到了冬天的时候,他才会一个人到这房间里,亲手做上几双最好的鞋子,然后再出趟远门。
没人知道他的鞋子是做给谁的,也没人知道每年他都去了哪里。
现在,他又坐在这间屋里,缝好了最后一根线,再把这六双崭新的鞋子整整齐齐叠在一起,再用一块干净的布小心包好。
看他的神情和动作,仿佛包的不是鞋子,而是满满一桌黄金。
这时一股酒气扑鼻而来,张老实皱了皱眉,知道是自己的大儿子回来了。
他的大儿子张根发从来都瞧不起他,觉得他太软弱,太热心,每次都委屈了自己,委屈了家人,搞得家里的生活始终捉衿见肘,一年到头连买肉的钱都省不下多少。家里明明多出一个房间,可张老实竟然谁都不给住,让他和自己两个兄弟一直挤在巴掌大的屋里,这简直就是有病!
更让张根发生气的是他偏偏没有张老实那种手艺,就算想自立门户也没这种资本,时间长了就开始混吃混喝,甚至沾染上了酗酒的习气。
今日他的酒喝的比平时多了些,看着张老实那沉默寡言的样子就更上火,狂吼的声音震山响,手指也几乎要指到了张老实的鼻子上:“你又在这里做这些无聊的事,这屋子怎么就不能住了?这几双鞋如果拿去卖至少还能换几斤牛肉来吃,你干吗每年都要拿去送人?”
张老实想骂他,却又不知道该怎么去骂,他甚至从来没有高声和别人说过话。他只是长叹一声,抱着那个装了鞋子的包袱,缓缓向屋外走去。
张根发更来了劲,一把就要把那包袱抢过来。张老实自然死死攥住,两边用力之下,包着鞋子的布立刻被撕成两半,刚做好的鞋子散落一地。
张老实先呆呆地望着地上的鞋子,又缓缓抬起头来,瞪着他的儿子。张根发从没想自己的父亲居然也会有这么严厉的目光,一时之间竟也怔住了。
“你想知道我为什么一直不让你们住这个房间,是不是?”张老实不知从哪里来的勇气,竟让他的语气也变得有些威严,“你也大了,今天我就告诉你!”
张根发的酒意醒了几分,又看到张老实那种从未有过的气势,倒也听话了不少。
“我不让你们住,是因为这个房间曾经住过一个人。虽然他只住了一晚,但足以让这个房间变得蓬荜生辉!我们要是再住,就是对这个房间的侮辱。”张老实的目光有种狂热的崇敬,“他第二天临走时换了一双我亲手做的鞋子,直夸穿着舒服,又让我能善待自己的乡亲朋友,多为别人做点事。”
他的嘴角露出一丝笑意,仿佛到现在都还为有这样的回忆而幸福,接着道:“虽然已经过去了二十年,可那天他说的每一句话我都记得很清楚!”
张根发不禁问道:“这个人是谁?”
张老实的面上同样发着光,他只说出了四个字:“陆上龙王!”
张根发再次怔住,完完全全怔住!这四个字原本离他太遥远,可现在忽然出现在眼前,让他一下子难以接受这么多!
天虽然冷,可他的额头已有汗滴落。然后他立刻把地上的鞋子一双双捡起,再把鞋子上的灰掸掸干净,动作和他的父亲一样小心。
“这些鞋子也是送给龙王的?”张根发的声音柔和了很多,甚至还有种尊敬。
这种尊敬是他二十年来从未给过张老实的。
张老实笑着点头:“以后每一年,我都会做些鞋子在龙王的寿诞时送给他。虽然这些不值钱,可总是我的心意。龙王也从未看不上这微薄的礼物,每次让我带回来的东西远比这些鞋子值钱得多。”
张老实还是那样的矮小敦厚,他的话语还是那样朴实无华,可在张根发的眼中他的父亲已完全变了样子。他有生以来第一次为有这样一个父亲而感到骄傲,第一次有种拜倒在父亲面前承认错误的冲动。
原来他的父亲竟隐藏着这样的秘密,原来他的父亲绝不是那个只会做鞋的懦弱之人。
张根发忽然觉得,他们虽然只是人海中最微不足道的一粟,可他们一旦和龙王有了联系,就已变得不同。只因张根发就算再普通,再市井,也听过陆上龙王的大名,和他那三天三夜也说不完的光辉事迹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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